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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湖商 来源:网上湖南路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8
湖南路沿街各商家单位:
“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至,为切实做好重大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确保湖南路文明街在“五一”期间的食品安全,现将鼓楼区食品安全委员会[2008]1号文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各项工作。                            
                                         南京湖南路山西路地区商会            
                             2008年4月28日
附:
 
鼓楼区关于做好“五一”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至,为切实做好重大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确保我区在“五一”期间的食品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五一”期间,各单位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针对节日期间的食品消费特点和热点,结合实际情况,认真部署和安排食品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责任,进一步做好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
二、认真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
节日期间的食品消费呈现集中性的特点,特别是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米、面、油、肉、奶、蛋、水产品、饮料、水果、蔬菜、保健食品、儿童食品等品种的需求量大幅度提高,各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的食品消费特点,对传统食品、保健食品、儿童食品及酒类饮料等重点品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及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要着重对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宾馆饭店等重点环节及长途车站、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问题比较突出的部分品种开展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齐抓共管,真正实现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全方位监管。
三、加强节日期间的宣传教育工作
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橱窗等媒体资源,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强化舆论监督。要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安全消费意识;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通过适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依靠全方位做好宣传工作,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工作
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执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加强应急管理,畅通突发事件报送渠道,一旦发生紧急、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件,要按照各单位的应急预案迅速处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值班制度
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的值班制度,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报告食品安全状况,坚决杜绝空岗、脱岗现象发生。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投诉。
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尽快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区食安办将于节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联合检查。各单位于2008年5月5日前将“五一”节前后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书面报送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区食安办值班电话:83248022;传真:83247022
 
 
 
 
 鼓楼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三日